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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英国长弓传奇 [打印本页]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2-10-24 21:31
标题: 英国长弓传奇
第一章 英雄出草莽  
        在军事史上作用最大、影响最深远的要算长弓,中世纪英国陆军的独门利器。   
  据考古学家推测,弓箭的出现不迟于五万年前。迄今发掘到的最早的弓,是用坚硬的紫杉木制作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2690年,形制并不规范,长短不一,最长的达1.9米。不列颠的原住民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开始使用弓箭。但直到诺曼征服,还一直用的是短弓,长约4英尺,拉力40—50磅(约20公斤而已),也就能射射兔子什么的,或者在中等距离杀伤无装甲目标。   
  古代的弓箭兵同长矛步兵一样,多为战事爆发时招募的临时工,来自贫民,出身寒微,装备简陋。从一幅流传下来的古代巴约(Bayeux,在诺曼底沿海)壁毯中,可以看到哈斯廷斯之战的场景,画面上有大约30名弓手,但只有一名是关羽那样的马弓手,其他都像张飞一样满地腿着;只有一人多少佩带了一点防护。英格兰1181年的《军队法令》中没有弓箭兵的编制;但到了1252年,这一兵种成为被强调的重点。   
  长弓发源于威尔士的南部,1150年左右开始有关于它的记载。威尔士位于不列颠岛的西南部,受洋流的影响而温暖湿润,地形起伏,沟壑纵横,到处都是密林和山地草场。威尔士人就在这些山岭之间过着半游牧的生活。他们剽悍好战,尤其擅长利用地形开展小股民兵的骚扰袭击。因此,罗马人撤走以后,盎格鲁—撒克逊人、维京人等入侵者都没能征服他们。在长期的战争中,他们发展出了长弓这种简单而实用的武器。   
  诺曼底人要难缠得多。征服了英格兰后,分封到边境的伯爵们就开始了对威尔士的蚕食。他们通过修筑彼此呼应的城堡,不断地向威尔士人的腹地推进。经过二百年步步为营的挤压,到了爱德华一世(1239—1307)一朝,终于将威尔士并入版图。   
  老爱是英国历史上的一大枭雄,政治、军事才能都很出众。他被长弓深深地吸引了,先是招募归顺的威尔士人为自己作战,继而通过立法在全英普及长弓。从13世纪末直至16世纪末,长弓一直是英国军队高效而不可或缺的武器,他们凭着它打了不少胜仗,多次以少胜多,甚至转败为胜。   
  长弓一般长5英尺(1.5米)左右,大致齐眉,个别的长达1.8—2米,比欧洲常见的4尺弓要长。这是单体弓增强威力的必然选择。为了追求较强的弹力,就必须使用坚硬的材质,不易弯曲,所以必须做得长一些。相比之下,天朝上邦的复合弓由于采用了木、角、筋等复合材料增强弹性,因而不需要那么长。   
  弓背由一条完整的木材弯制而成,长弓的强劲就全靠它了。上好的弓用紫杉木(Yew)制作,坚硬而有弹性。原料出自温暖湿润的地中海沿岸,如意大利、提尔(Tyre,在今黎巴嫩)、克里特岛(Crete,属希腊)等地,尤以卡斯蒂里亚(Castile,西班牙的一部分)的最好。英国国王为此设置了特别关税——每进口一桶欧洲大陆产的葡萄酒,都必须缴纳几条紫杉木坯材。不列颠岛上并非不出产优质紫杉,但数量稀少,被老谋深算的英国佬当作战略资源储备严加管理,不准动用。当黑太子远征西班牙、用长弓打败了当地原始的投枪时,卡斯蒂里亚人竟迁怒于树木,立法严令铲除所有的紫杉。   
  榆木(Elm)、白蜡木(Ash)、橡木(Oak)等坚硬的材质也是可用的替代品,但性能总归要差一些。选料十分仔细。制作要严谨,但并不复杂,技艺高超的制弓师傅2个小时之内就能做好一张弓。我们可以试着依古法自己制作一张长弓。   
  原料要选树干中部笔直的部分,纹理均匀,没有或尽量少木节。将原木的大部分边材削去,得到一条横截面1.5英寸(约4厘米)见方、长度与射手等身的弓背材料,从横截面看,要取偏中间的部分,一半为木心,一半为边材。木心相对柔软而耐压缩,放在内侧,坚硬抗拉的边材则作外侧。这可以通过观察横截面的木纹来判断,相对稀疏的一侧是外侧。   
  通过切削木心一侧,把材料修整成中间厚、两头略薄,然后再由两个侧面将两端稍稍修窄,略如扁担。两端再进一步用刨子将横截面修整成八边形。在修整中,要做到表面平整、两端对称、厚薄一致,才能发力均匀。   
  
  削出形状后,要通过弯曲试验来检查弓的各段弹性是否均匀。由于天然生长的木质很难完全均匀一致,可能有的地方硬一些,有的地方软一些,仅仅外形均匀未必力道就一致。所以,要通过观察加以修正,把硬度大的地方稍稍削薄一些。弓背大致调整好了,就可以在两端2英寸(5厘米)处分别锉出弦槽,弓背外侧深一些,内侧略浅。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发矢”。制弓最重要的工序就是弄弯它。长弓呈简单的圆弧型,没有天朝角弓反弯的复杂形状。英国人不用火烤的方式,那样会降低弓的张力;也不能一下子弯到位,那样的话,弓背就是不折断也要造成内伤而失去弹性,刚才那一阵忙活就白折腾了。弯曲的过程叫做“驯弓”,就是让弓背逐步适应弯曲。做这事需要一个专门的托架。托架可用硬木制成,一端竖着挖个凹槽用来托住弓背,另一端设法垂直固定在地上。侧面由上到下以1.5英寸(约3.8厘米)的等距离刻8—10个弦槽,其中第一弦槽距托架头7.5英寸(约20厘米)。在弓背松弛状态将绳子绑住两端,把弓背的正中架在托架的凹槽上,均匀用力,慢慢拉弦,挂到第一弦槽里,弓背就被略略弯曲了。这是,要仔细检查弓背的曲线是否流畅均匀,标出过于强直的地方,把弓背放松后进行修整微调,直到满意为止。然后再将绳拉开,逐次加大开度向下挂槽,并不断修整弓背,直到形成一条令人满意的均匀弧线。每加拉三、四个弦槽的开度,就可以将绳收紧些。这一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特别是每次加大开度之前,最好让弓背“休息”20—30分钟,使内部应力得到释放,以免木质损坏。每次上紧也不可太多,最好一次收紧一英寸。  
当达到弓手适合的满弓开度时,弓就驯好了。满弓开度指弓手所能拉开的最大开度,相当于手臂平伸出去时由掌心到胸前的距离。这时,卸去托架,给弓背刷上几层亚麻籽油作为防潮保护层。油干了,便可以挂弦。弓弦是用羊肠或筋鞣制而成的,弹性和韧性都很好。挂弦时的固定开度掌握在弓弦与弓背中心的距离达到拳高(Fistmele),拳高是弓术中的术语,相当于握紧拳头再竖起大拇指的高度,大约15厘米。绑扎弓弦时,要打成专门的“射手结”,以免滑脱。8字形的结扣简单但管用,越拉越紧。  
  弓做成了,可以用挂砝码的办法测一下弹性系数,越硬的弓射程越远,但也需要越强的膂力,霸王的弓你能拉得开吗?一般的长弓拉个满月大致需100—120磅,也就是45—55公斤的力,最强的达到80公斤。  
  制作工艺如此简单,只要有充足的材料,长弓便可以作为制式武器批量生产,而不需像佩剑、铠甲一样量身定做。弓手自己也可以用简单的工具制作,而不依赖专门的设备和工匠。而十字弩的生产则需要多个工种的熟练配合以及复杂的设备。  
  箭分多种,长约90厘米,头固然是铁的,箭杆比较粗,必须要直,才能平稳飞行。用山杨木、白杨木、接骨木、白桦木、柳木等较轻材质制作的叫飞箭,射程较远;用白蜡木、角木等重材制作的叫重箭,虽然因自重较大而射程较近,但近距离的穿透力更强,与现在的穿甲弹好有一比;用含铀合金制作的叫贫铀弹,专门用来打坦克。羽毛粘在箭尾7—9英寸的地方,不仅用胶水固定,还要绑扎牢固,以免快速飞行中脱落。通常24支箭绑成一捆,算一个基数吧。  
  学着做弓箭是可以的,但千万不要拿出去乱射,要是伤了小朋友怎么办?即便是没伤着人,砸坏了花花草草什么的也不好。至少,要是你真的射到了人,拜托你千万别跟JC叔叔说弓是我教你做的。  
  长弓发射的箭簇最大射程可达400码(360米,一码等于三英尺,合0.9米),但这缺乏实战意义,强弩之末没有什么杀伤力,准头也早就偏到爪洼去了。长弓手只要能射中200米外的人形靶就算合格,这已是普通弓箭所不能企及的。从400码这一最大射程推算,箭的初速度可达60米/秒以上,相当于从60层楼上落下的螺栓,或者抛向时速200多公里汽车的石头。它可以在240—280码(约合220—260米)距离穿透皮革、衬垫甲及织物,或者侵彻锁子甲。在200码距离上,板甲或鱼鳞甲可以抵挡它的侵彻;而100码以内的正面击中连板甲也抗不住;到了50米的范围,长弓利箭简直可以说是无坚不摧。在1182年的阿伯盖文尼城(Abergavenny)围攻战中,威尔士人发射的流矢穿透了四英寸(10厘米)厚的橡木门板,四年后,老爱的随军牧师作了如是记述。同一战中,布劳斯的威廉(William de Braose)手下有个骑士被射中,那箭贯穿了他的锁子甲裙、护腿甲、大腿,又穿过内侧的护腿甲和木质马鞍,一直射入马背。   
   
  今人进行的实验表明,上述说法并非夸大其辞。仿制的长弓发射重50克的箭,可在近距离穿透9厘米的橡木,200码距离上仍可入木2.5厘米。老冯在约克见过中世纪英国佬的锁子甲,是用小铁环一个一个相互联结而成的,可以做成掩护身体的甲衣,基本不影响四肢的活动,也可以披在盔下保护头颈。但这东西的防护性能不好,只能挡一挡力道不太大的割、划等打击,面对利箭的快速冲击则毫无办法,箭头可以轻易地从小铁环的缝隙中将其切开或撑开。板甲是用整块钢板打制的,鱼鳞甲是用小铁片穿成的,不但更厚、更坚硬,而且表面光滑,箭头如果不是从较近距离沿着弧面的法向射入,便会侧滑而失去力道。  
  当时流行于欧洲各国的十字弩,相比之下科技含量更高,通过机械延伸人的能力。弩手的训练比弓手简单得多,甚至不需要什么训练。只要先拉开弦并挂于扳机,然后搭上箭,瞄准发射就行了。这样操作不需要太大的膂力,就可以把箭射得很远。尽管拉力很大,但可以将弩头踩在脚下,用上全身吃奶的劲来拉弦,而不像拉弓那样全凭上半身特别是手臂。由于采用扳机,所以不需要随拉随射,瞄准更容易。至今,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特种兵、特警还装备弩,用于不宜使用火器的场合。  
  长弓在战场上胜过弩,主要凭的是射速快。从火力密度上说,一名长弓手的作战效能起码抵得上三名弩手。合格的弓手一分钟可以精准瞄射12支箭,如果是乱箭齐发的时候,射速可以提高到15支,个别变态的甚至能射出20支。这样的平均射速,到了1866年,普奥战争中后膛定装的德莱塞步木仓也仅能达到其一半。传说中,罗宾汉射出5支箭时,和他比试的弩手弦还没拉上。弩手这样的发射速度,打黑枪放冷箭还行,两军对垒时就吃大亏了。在掐架时,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问题,而是胜负悠关乃至性命悠关的大事。200米距离的冲锋,重装步兵大约需要90秒,而重骑兵只要15秒。对付这样的移动目标,缓慢而精准的射击显然已没有意义。关键是发射的密度,多射出一箭就多一分生与胜的希望。  
  当然,罗宾汉的时代长弓还没引进英格兰,后人编故事的时候显然把他们自己的生活作为素材搀合到里面去了。  
提高打击密度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增加人数。在浪漫而散漫的威尔士人手中,长弓只是一种出色的单兵武器,而精于行伍的老爱则把数以千计的长弓手集结起来,从步兵阵线的侧翼及阵列的间隙中展开齐射。一千名长弓手同时发射,一分钟就能射出上万支箭,形成不折不扣的羽箭风暴。1480年代,一位勃艮第(Burgundy,法国东南部的一个公国)商人在日记中抱怨布鲁日(Brugges,弗兰达商业城市,现属比利时)的天气时写到,豪雨倾缸,似英夷之箭。大家通常都说箭如雨下,而他却反着说,似乎飞箭齐射的密集程度已经超越了如麻的雨点。这样的覆盖,对于密集冲锋的敌兵不啻是灭顶之灾。长弓队因此而成为一支所向披靡、令敌军闻风丧胆的劲旅。在有的战役中,长弓手占到了英军参战总兵力的85%。  
  长弓手的防具与同时代的骑士或重步兵相比是很简陋的,一般只有轻便的头盔和护胸。由于轻装,他们不仅成本低廉可以大量雇佣,而且可以在战场上灵活运用,及时机动到有利的阵位上实施致命的发射。他们是远程压制兵种,自卫武器仅有匕首或短剑,承受不了骑兵的冲击,需要用壕沟、拒马等工事以及步兵战友手中的长矛加以掩护。他们通常除了弓和箭,还携带削尖的木桩和铁蒺藜等障碍物,布阵时安置在队伍的前面,阻滞敌人的冲击。不过,也有让他们参加近身肉搏甚至取胜的战例。  
  长弓如此简单、廉价而实用,费效比很高,但欧洲人却没有效法英国去建立自己的长弓兵。首先是观念问题,他们崇尚骑士精神和骑士风度,认为弓箭手出身下贱,战斗方式“卑鄙”——躲在草丛里放一冷箭,就夺走一位骑士“高贵”的生命,这是极不“道德”的。骑士之间要堂堂正正地战斗,要优待俘虏。这倒不是出于人道主义——一方面,战争频繁,保不住下次被俘的就是自己,所以不能妄结仇怨;另一方面,抓住活的贵族可以换取大笔的赎金。同样是烧杀抢掠,同样是绑票勒赎,赤脚的叫土匪,穿鞋的叫王侯,穿高跟鞋的叫匪二,两脚一顺的叫多事,就这么点区别。  
  
  英国人则不同,他们不但务实,而且有独一无二的弓箭文化。1066年,来自诺曼底的征服者规定臣服的盎格鲁—撒克逊有产者不得拥有骑士的装备,但弓箭不在禁止之列。很快,前朝遗老遗少们纷纷装备了这种“合法”的武器,而普通老百姓及农奴等“下等人”则连这种不够“高贵”的武器都不得拥有。由是,弓箭之于英夷虽然不如它们的近亲在天朝高居“六艺”之一那样崇高,仍达到了仅次于骑士佩剑、马枪的地位,是一种身份的象征。罗宾汉的传说正是来自这样的社会基础。所以,当老爱要求全民习射的时候,普通民众觉得这是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抬举,会射箭至少可以看起来像个本土贵族吧,是件有面子的事。“俺射箭了!”当时的英格兰人说这话时,那种自豪感,大抵与今天的小资说“俺买车了”相仿佛。  
  那个时期英格兰政权统一,政治相对稳定,政策连续性强,保证了长弓的推广。假如英格兰像当时的法国、德国一样诸侯林立,国王像走马灯一样频繁更换,即便认识到长弓的好处,也没办法贯彻下去;假如每个新国王都像现在天朝的大小官员一样有树立形象工程、推广自己“标志性武器”的冲动,爱一搞弓箭,爱二搞投枪,爱三搞飞刀,爱四推广手榴弹,也就没有长弓称雄200年这种事了。  
  强有力而诡计多端的英王不惮于把长弓这样的利器散发到民间。中外农民起义的共同特点是把反抗的矛头指向直接压迫他们的人,也就是老人家所说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在欧洲就更明显地表现为反抗领主而不针对国王。1381年的英国农民起义,就提出了最具代表性的口号——国王以外其他人都不应拥有特权。有人反对地方贵族,这是国王最愿意看到的事。但法国就不行了,在那里大权被诸侯掌握,他们绝不能让被统治者拥有造反的工具。  
  长弓手需要长期训练,这也是其它各国难于仿效的重要原因。自老爱以降,弓术被列为义务教育,法律规定所有12—65岁肢体健全的英国男人都必须在每个星期日做完弥撒后集中到教堂附近的校场练习弓术,逃避训练要课以罚款。为了保证练习射箭的时间和体力,法律还同时严禁踢足球。当时的足球刚刚由踢敌人的首级演变而来,是毫无规则可言的野蛮运动,上场队员多时可达百人,疯狂的英国足球流氓便由此发源。  
  射箭要从娃娃抓起,有的孩子七岁就开始习射。练习是非常艰苦的,以至于不少弓手的骨骼都或多或少产生了畸变。尽管如此,在不流行考大学的年代,学射箭、长大当个长弓手,算是男孩子很体面的理想了。作为雇佣兵跟随勇敢的国王或王子出国打仗,军饷远比务农收入可观,更可以分到战利品的三分之一。带着这些钱财衣锦还乡,俨然就是个英雄,闯荡江湖的见闻还是泡酒馆吹大牛的资本。而且,长期的战例表明,拥有长弓的英军几乎是不败的,战死的可能性很小。这样低风险、高收益的职业,能不风靡全国吗?有的弓手甚至退役后一再回归行伍,成为经验丰富的职业老兵。而有了这样的就业前景,人们也会更多地考虑去从军,而不是扯旗上山当土匪。ZF有意识地组织竞赛加以选拔,只录用那些身材高大、膂力过人、弓术精湛的。因此,从长弓部队诞生的那天起,就决定了它必然是一支由精兵组成的劲旅,而且拥有庞大的后备兵源。  
同时,英国还拥有完整的弓箭制造产业,以满足快速射击带来的巨大消耗。当时,缺乏政权统一的其它国家是无法完成如此沉重的保障任务的。对付一次骑兵冲锋,可以打三到四个齐射,然后是自由射击。以克雷西战役为例,如果在敌人的每次冲锋期间一名弓手有机会发射5支箭,那么7千~1万人就是3.5~5万箭。法国人一共进行了16次冲锋,而整场战斗中英国人的射击都没有停过,他们想必用了50~80万支箭!具体数目没人确切统计过。后来,有人形容另一个战场——阿金考特——满地翎羽,如大雪覆盖。  
  据统计,1359年全英国生产了85万支箭、两万张弓和5万条弓弦。这个数字已经很可观了,但也才够1万弓手射击7分钟之需。看来和平时期也必须随时生产,随时储备。不过,同子弹相比,箭的好处在于至少可以回收并重复利用一部分。确实发生过在战斗中捡拾散箭的事,甚至从伤员和死者身上拔出箭来再射。  
  
  事实上,英格兰的弓箭制造业已向相当发达,甚至非常规范。1371年,制弓业者上书伦敦市人民ZF,要求查处少数夜间加班生产的不法业主,因为晚上生产条件差,做出来的产品粗制滥造。请愿书还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禁止制箭业者跨行业生产弓。1416年弓弦业者上书,要求市ZF执法单位加强市场管理,因为有弓手投诉说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并导致了不应有的伤亡,损害了行业的声誉。  
  长弓固然犀利,但要发挥出优势,还有赖于战术运用得当。长弓的战术运用,在老爱的时代还要靠统帅自己的临场发挥,但到了1332年的达普林战役就已经典型化,到了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则完全模式化。英国人惯用的是一种以守为攻或防守反击的战术,用长矛加障碍构成坚固阵地,用弓箭大量杀伤进攻中的敌人,然后视情况发动反击。  
    
  纪律是胜利的法宝。由于王权的稳固,英军很职业化,从贵族部队长、骑士到基层弓箭手,都在统帅掌握之下,能充分贯彻战术意图。相比之下,法国则王权衰弱,贵族作大,部队都是临时征召的诸侯军,加之崇尚好勇斗狠的所谓“骑士精神”,根本不听指挥。胜负之数由此也就不言而喻。  
  两百年中,长弓的地位无可替代。它使来自偏僻海岛、经常处于数量劣势的英军成了中世纪晚期欧洲一支令人生畏的力量。英国人有理由为长弓在福尔科克(Falkirk)、达普林(Dupplin)、哈里登山(Halidon Hill)、克雷西(Crecy)、普瓦捷(Poitiers)、阿金考特(Agincourt)及陶顿(Towton)的功勋所陶醉.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2-10-24 21:32
第二章 血溅苏格兰  
历史上,长弓在三次战争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那就是苏格兰独立战争、英法百年战争和英格兰内部的玫瑰战争。  
  长弓是苏格兰人的噩梦。1298年的福尔科克战役,是长弓作为一种制式武器首次集中使用。老爱指挥英军用密集的箭雨撕碎了苏格兰人的步兵方阵,为骑兵的冲锋打开缺口。但并非所有的英格兰指挥官都领会了长弓的优势,1297年在斯特陵桥战役,500名长弓手裹在溃乱的马步兵中,被华莱士指挥的苏军赶入泥泞的河滩,一个也没能逃脱;1314年在相近的班诺克本,缺乏保护的长弓兵被有备而来的罗伯特一世用骑兵预备队轻易冲散,只好加入了逃命的行列。上述三次战役老冯在《斯特陵往事》中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冯·迪特里施:2003)。  
  鉴于英军的强大,罗一在长期的对英斗争中,深入学习和贯彻伟大领袖军事思想,总结出以弱敌强的若干战略战术原则并成功运用。首先,坚决贯彻“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游击战略,不与敌人正面交锋。英军来犯则焦土抗战避其锋芒,英军不来则深入敌境烧杀劫掠,偶尔抓住时机打一些有把握的仗,令敌人在郁闷中不得不坐下来和谈。其次,充分利用山川、森林、沼泽等复杂地形同正规作战的英军周旋,即使会战也要依托地形抵消敌人在数量和质量上的优势,但决不固守城堡,再坚固的筑垒在强敌的长期围困面前也会成为守卫者的坟墓。第三,会战时,本方有限的骑兵避免同敌人强大的重骑兵正面对抗,而是作为预备队,专门用来驱散最可怕的长弓手。二十多年中,苏军运用这些原则,在对英战争中得心应手,取得了显著成效,使长弓无用武之地。更主要地,由于老爱的逝世和爱二的昏庸,英格兰在这一时期内乱不休,既无暇北顾,也未出现有能力的统帅。1328年3月17日,年仅16岁的新国王爱三(1312—77)同罗一签定了《爱丁堡—北安普顿条约》,双方停战。  
  1329年,罗一病逝,五岁的儿子即位,是为戴维二世(David II ,1324—71)。小戴其实是爱三的妹夫,这桩婚事是两国和约的一部分,结婚时新郎才四岁。布鲁斯王族是苏格兰的少数派,罗一在抗英旗号下大搞统一战线,并通过联姻的手段拉拢了斯图亚特(Stewart)、道格拉斯(Douglas)等实力家族,才巩固了地位。他的故去和新君的年幼,使力量的天平出现了晃动。  
   
  爱德华是爱德华的儿子爱德华与法国国王匪力捕四世之女伊莎贝尔所生。听起来有点别扭是吗?当时混得好的人家都时兴这么起名字,不但爱三和他的上两代人都叫爱德华,他的长子还叫爱德华,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黑太子。爱二是面瓜,被伊莎贝尔及其情人穆狄莫废黜、囚禁并活活整死。但爱三却秉承了老爱一代枭雄的基因。1330年的一个晚上,他偷袭并囚禁了亲娘,以弑君的罪名处死了老穆,开始亲政。  
  清理了家务,不甘寂寞的爱三开始插手苏格兰事务。他不肯承担破坏和平的责任,没有直接出兵,而是组织了一个还乡团,将爱一曾经扶持过的前苏格兰国王“空大衣”约翰·德·巴里奥之子爱德华·德·巴里奥作为傀儡送回苏格兰,去争夺小戴的王位。还乡团的成员主要来自“被剥夺者”(The Disinherited),即1314年班诺克本战役后,被罗一剥夺了权利和土地而流亡英格兰的巴派地富反坏。当然,爱三明白,靠这些乌合之众是成不了气候的,真正有战斗力的,是混迹其中的英军。  
  条约规定英军不得跨越特威德(Tweed)河,狡猾的爱三便让还乡团及护送的英军就从英格兰北部的赫尔(Hull)乘船侵入苏格兰。走海路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直接从苏格兰的宗教首都斯孔(Scone)附近登陆去行加冕,而不必穿越苏格兰国土,从而避免中途被拦截甚至歼灭。  
  苏格兰上下自然不答应,以摄政的护国公托马斯·兰道夫(Thomas Randolph)为首,立即集结军队抗击。兰道夫是小戴的表哥,罗一手下的干将,有勇有谋,战功卓著,还能办洋务,时封莫雷伯爵。但7月20日,兰道夫却莫名其妙地突然死了,有人说是被毒杀的,但无实据。  
  1332年8月11日,在临时推举的摄政官马尔伯爵唐纳德(Donald of Mar)率领下,苏格兰军在珀斯(Perth)西南8公里处、斯孔城外的达普林沼(Dupplin Moor)奋力抗击还乡团。当时,随罗一南征北战的老将大多已凋零,只剩下一些中下级军官,军中起作用的主要是老鸭这样的少壮派,那年他30岁。年轻人显然没把还乡团那些残渣余孽放在眼里,遂下令正面攻击,却忽略了敌人的中坚其实是英格兰的正规军。苏格兰人依旧是清一色的长矛步兵,排成三个密集的方阵向山顶的英军发起攻击。英军则令重骑兵下马以加强步兵的长矛方阵,进行正面牵制,而把大批的长弓手调动到两翼实施远程打击。两翼的苏军方阵顷刻大乱,被压缩进中央主阵。拥挤和自相践踏加剧了损失。当他们溃退下来时,英格兰人又上马进行了追击。这一仗结束了班诺克本战役以来苏格兰人在军事上的有利态势,损失了主帅唐老鸭、罗一的一个私生子以及兰道夫的长子小托马斯等20多位贵族、70多位骑士和2千士兵。  
战后,小巴于9月在斯孔加冕。但布鲁斯王朝的江山是罗一率领他的老近卫军一寸一寸履及剑及打下来的,并不那么容易被夺走。巴里奥家族的根基已遭到了严厉的清洗,卖身投敌的恶名也使小巴为苏格兰人所不齿。仅仅过了三个月,他就被撵得只身一人衣冠褴褛地逃回英格兰。一些苏格兰人越过边境袭扰以图泄愤。于是,爱三把撕毁条约、破坏和平的责任推给了他们。他先给了小巴一支人马去围攻贝里克(Berwick),尔后亲自提兵增援。  
  贝里克位于特威德河出海口,是两国边境苏格兰一侧滨临北海的商业、航运和羊毛编织业中心,并掩护着苏格兰重要的粮食产区特威德河谷。老爱入侵苏格兰,就是从血洗贝里克开始的,这里也是罗一收复的最后一块国土。现在,烽烟再次从这里升起。  
  1333年4月,爱三有条不紊地在纽卡斯尔(Newcastle)集结大军,连新婚的娇妻菲丽帕(Philippa)也带到了前线,安置在诺森伯兰郡(Northumberland)的班堡(Bamburgh)。一切就绪,他于5月亲统一彪精兵前去同小巴会合。此前,小巴已于4月12日将贝城包围了。英军用舰队封锁了海面,从陆路大举攻击,并绕过城池袭击腹地。苏军在总兵亚历山大·萨顿爵士(Alexander Sutton)的率领下据城坚守。  

 苏格兰贵族又推举了一位年轻的新摄政——“严酷者”阿奇巴尔德·道格拉斯伯爵(Archibald Douglas the Grim),集结人马前来解围。  
  英军不但拥有兵力优势,兵种齐全,有水师、重骑兵、长矛步兵、长弓兵,而且连年征战,作战经验极其丰富。他们务实而善于总结经验,作战立足于打赢,不像法国人那样死要面子,也不像德国人那样认死理。因此,对于国力弱小、几乎只有步兵而且上一年才吃过败仗的苏格兰,对付这样的敌人无疑是个难题。道格拉斯知道,决不能直接去贝里克解围,精锐的英军主力正在那里等着打援。于是,他沿用罗一采取过的围魏救赵之策,攻入诺森伯兰,袭扰英军后方,甚至打到菲丽帕的行在班堡,试图吸引爱三回援。  
  但爱三不是等闲之辈,他对此早有防备,在兵力配置上前轻后重,出击贝里克的兵力并不多,而把重兵留下坚守边境各大要塞,特别是班堡,一座诺曼人修建的坚固堡垒,更加守备森严。缺乏重型武器的苏军打不破城堡,又无力长期围困,陷入尴尬境地。因此,爱三对于道格拉斯的进攻根本不予理睬,一心围攻贝里克。到7月15日,城内粮尽,守军渐渐不支,萨顿总兵一面求援,一面只得与英军谈判,约定到7月20日援兵不来就投降,并把自己的两个儿子送出城当作人质。顿兵坚城的道格拉斯无奈之下,只好接受爱三的战争方式,回兵渡过特威德河,去和英军会战。  
  贝里克守军见援兵来到,拒绝按期投降。爱三把两个孩子当众吊死在城下,然后留下少数人马继续围困,而将1万主力部署在哈里登山(Halidon Hill)上,迎战道格拉斯。哈里登山位于城西3公里,是一块海拔180米、俯瞰全城的小高地,扼守着英苏两国间的海滨通道。古苏格兰语中“哈里”意为“小山”,“登”则指“要塞”,虽然原来的城防已经毁弃,但仍有居高临下之利,山下则到处都是沼泽。这些无疑都让进攻者陷入困境。  
  与达普林沼战役一样,爱三仍让重骑兵下马,与步兵一同构成坚固的正面。他把全军分为三个方阵,左翼由小巴指挥,右翼交给诺福克伯爵,自己亲统中军,长弓手配置在两翼及步兵方阵的间隙。这种战术已成为英军合成作战的标准样式,不仅英军将帅都已接受,而且经过老爱以降半个世纪的努力,英格兰已经培养出成千上万的长弓手,尽管踢足球的恶习仍屡禁不止。  
  1333年7月19日,战役打响。年轻气盛、缺乏战斗经验的苏军将领急于退敌,人数上又略占优势,遂不顾地形的不利,以密集的步兵方阵仰攻对手。达普林沼的悲剧重演,战斗几乎成了一场屠杀。在山脚的沼泽,1万3千多名苏军泥足深陷。爱三见状,令长弓手前出,进入有效射程,劈头盖脸地将箭雨打了下来。举步维艰的苏军还没等够上敌军,就因过多的伤亡而乱作一团。这时,英军骑兵上马冲下山去,将他们彻底打垮。这一仗的损失比一年前更大,阵亡者包括主帅道格拉斯、贝里克的亚当·戈登爵士以及6位伯爵、70位男爵、500名骑士以及4000多士兵。战役的直接后果是贝里克城的陷落,更可悲的是正值英年的将领成批丧失,使罗一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积攒的军事家底输得干干净净,苏格兰需要整整一代人的时间才能恢复元气,现在已无力抵抗英格兰的入侵。而英军却只有14人战死。  
  那时,爱三才20岁零8个月。他一生战无不胜,这仅仅是个开端。  
  失去了军队,小戴无法在国内立足,被迫携妻流亡法国。爱三没有直接吞并苏格兰,他吸取了他爷爷老爱的教训,而且他的精力更加关注富裕的姥姥家——法国,那里正面临着继承权危机。小巴在英军箭头的庇护下复辟,他是英王手里的傀儡,十足的奴才,表现还不如他爸“空大衣”约翰。他的国王日子并不好过,苏格兰人根本看不起他,尤其不能接受他将南部最富庶的洛锡安郡割让给英格兰。这块领土被英格兰占领了127年,直到1460年才被夺回。1334年他再次被赶走,爱三只得又派兵护送他回来。当国王当到这份上,也够郁闷的了。  
  
 1341年,趁爱三和法国的匪力捕六世正掐着,小戴回到苏格兰,可怜的小巴又一次被驱逐。从此,苏格兰开始了同法国的长期战略同盟关系,这使爱丁堡在文化发展上更接近于法国而不是英国,成为“北方雅典”。但结盟在军事上并不见得是件好事,反而把自己绑在了百合花的战车上。  
  五年后,小戴应刚遭败绩心情沮丧的匪六的要求,率一支兵马骚扰英格兰北部,深入到达勒姆(Durham),人数有说1万2千的,也有说1万5千的。当时爱三父子正挟克雷西战胜之余威率大军围困旮旯(Calais,法国港口城市,亦作加莱),北方空虚。英国两大宗教首领之一的约克大主教紧急拼凑了5000农夫及修道院的和尚,带上两个伯爵拉夫·内维尔(Ralph Neville)和亨利·珀西(Henry Percy),匆匆北上增援。小戴和他的人马深受法式骑士精神的影响,甘愿冒险,死要面子,打仗不动脑筋,也不作战前侦察,对敌人的到来一无所知,只顾四出劫掠,直到一支征粮队同英格兰人遭遇并被击溃。  
  据说,当地的一位圣徒卡斯伯特(St Cuthbert)曾托梦于小戴,不要侵犯他的领地,但小戴没当回事。于是在临战的前夜,被亵渎的幽灵又进入了修道院长约翰·弗索(John Fossour)的梦境,要他把自己的圣体布(Corporax Cloth)挂在长矛上作为旗帜竖在红山上,可以“克”苏格兰人。这块布是做弥撒时用来盖圣餐杯的,1104年有人从他的棺材里翻出来,传为圣物。于是,在开战之际,两军都可以看到几百米外有一群高举着那块旧布片的和尚跪在阵前装神弄鬼地祈祷。  
  10月17日,小戴的人马在城西的一道俯瞰城池的狭长山脊上占领阵地,左翼是他的外甥萝卜头·斯图亚特(Robert of Stewart,1316—90),瓦尔特·斯图亚特(Walter the Steward)和玛约丽(Marjory,罗一的女儿)的儿子。右翼由威廉·道格拉斯率领。斯图亚特和道格拉斯两个家族是布鲁斯王族的哼哈二将,什么时候也少不了他们。  
  苏军的南面,英军在也拉开了架势。兵是临时拼凑的,指挥官却很专业,他们列成四个方阵,三阵在前,一阵放在后面作为预备队。  
  战前,曾有人建议小戴像他爹32年前在班诺克本那样掌握一支骑兵预备队,用来对付可怕的长弓兵。但即使小戴不把这则忠告当成耳旁风,他临时也没处去找骑兵。  
  小戴欺敌军兵少,便放弃了有利地形,向敌军发起进攻。然而,缺乏军事经验的小戴事先显然没有认真勘察地形——道格拉斯的部队面前竟然是一条陡峭的山沟,士兵不得不滑下沟底再爬上对面。而与他们对阵的恰好是托马斯·罗克比率领的长弓队。一波又一波的排箭射了下来,这支苏军立时溃散,乱哄哄地退出了战场。  
  另外一侧,萝卜头多少争了点面子,迫使内维尔和珀西指挥的英军右翼后退。然而还来不及高兴,他就发现自己的侧翼已暴露在英军预备队的面前。于是他也被打跑了。  
  战场上只剩下小戴和他率领的中央方阵,而两翼得胜的英军则包抄过来。小戴本人徒有匹夫之勇却回天乏术。他脸上受了箭伤,旗手也战死,只好加入逃跑的行列。他爬到布洛内河(Browney)的一座桥下躲避搜捕,但追兵却从桥上看到了他的倒影。  
  英格兰人先按照爱三的要求把小戴押到旮旯前线观赏,然后送回伦敦塔关押。爱三对作为战俘的小戴给予了很高的待遇,毕竟后者是他的妹夫。后来,这两个敌对国家的元首竟建立了私人交情。  
  萝卜头收拢残兵回到爱丁堡,被推为摄政王,继续领导抗英反巴斗争。他是小戴最近的血亲,如果这个小他八岁的舅舅没儿子,王位将来就是他的。  
  获胜的英格兰人对“圣徒显灵”之说深信不疑,和尚把“保佑”他们取胜的圣体布精心做成一面旗,后来被一个“惯于渎圣”的贵妇人烧掉。而爱多事的内维尔则刻了两座华丽的十字架,分别竖在和尚祈祷处和战场旧址作为纪念。因此,这一仗史称“内维尔十字架之战”(Battle of Neville’s Cross)。1589年,十字架也让群情激昂的新教徒当作“四旧”给破了。  
  其实,还是长弓的威力保佑了他们。  
  1356年,一直流亡在英格兰的小巴将苏格兰国王的空头衔献给爱三,换得一笔丰厚的养老金,退出政治,找了块乡间领地安度晚年去了。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后代,大约死于1363年,巴里奥王族就此湮灭。爱三依然没有亲自当苏格兰王,他正和法国打得不可开交,明白这个麻烦惹不得。苏格兰人军事上不行,但骨头却是硬的,何况当时政权还掌握在萝卜头手里。10月3日,爱三10万马克赎金十年分期付款为条件释放了小戴。  
  小戴回到爱丁堡,秉承着诚信为本的原则,为还债奋斗终身。为此,他加快了苏格兰财政体制改革,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尽量公正地治理国家。但在当时,不列颠岛上黑死病流行,人口凋敝,市井萧条,加之苏格兰连年战乱,王权衰微,筹措这么一大笔钱确实有困难。尽管小戴主观上很努力,终其一生,还是没有还清。  
  小戴同样为之奋斗终身而同样未竟的另一项伟大事业是生娃。他不甘心把王位传给萝卜头,于1563年答应如果没有亲生后代,就让爱三作继承人。受了损害的萝卜头扯旗造反,被投进监狱。小尼姑对阿Q的诅咒应验在小戴的身上,直到1371年去世,创造接班人的努力始终是徒劳,布鲁斯王朝到此终结。苏格兰贵族们不肯臣服于英王,还是按照罗一1318年制定的《嗣位法》,以和平的方式拥立萝卜头,是为萝卜头二世(Robert II)。从他开始的王族称为斯图亚特(Stuart)王朝,一直统治苏格兰,直到与英格兰合并,而两国王室也通过联姻最终融合为一,传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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