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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狼”也会披着“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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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1:4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警方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持续打压,传销的形式与手段逐步衍生、变异,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
  需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线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下面,再介绍一下传销犯罪的几个新形式:
  1.警惕传销组织和骗子打着“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学生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或诈骗学生钱财。
  2.警惕传销组织和骗子打着“招聘”、“介绍工作”、“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活动或诈骗学生钱财。
  3.警惕传销组织和骗子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学生或老师从事传销活动或诈骗学生钱财。
  4.警惕传销组织和骗子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诈骗活动或诈骗学生钱财。
  5.警惕传销组织和骗子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好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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