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龙城玩家网论坛-户外求生-文玩鉴赏-太原论坛-山西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用百度帐号登录

只需两步,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57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急救知识] 野外急救守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01:2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应确定救援者及伤患均无进一步的危险,并尽可能在不移动伤患的情形下施以急救。镇定自己,迅速检查伤患,评估并决定急救的优先顺序。
  如有大量出血,应立刻止血。
  若呼吸停止时,应快吹四口气,施行人工呼吸。
  若发生心跳停止的情形,应立即展开心肺复更术。
  处理休克,垫高下肢与保暖。
  处理其它伤害(如创伤、骨折、中毒、烧烫伤等)。
  其次,尽快将患者移到避风处,如帐篷或天然的避风处,以防止伤害加重。在安置病患时,应采取正确的姿势。
  头及胸部受伤,若为横伤,可采取仰卧曲膝的姿势,若为直伤,则应采取仰卧平躺的姿势。
  对於意识不清,但呼吸正常者,可采取复更姿势。
  休克患者,应令其平躺,并垫高下肢20~30公分。
  对於意识不清、疑有内伤、头部严重受损、腹部贯穿等可能需要全身麻醉的伤者,不可给予食物或饮料,并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安全的方法送医处理。由於山区送医较困难,因此在途中应严密观察伤者的变化,随时安慰、鼓励伤者,以减轻其恐惧及焦虑。若下山的路途较远或不方便移动伤者,可派两人先行下山求援,或以无线对讲机向外求救。求援时应详细说明求援的地点(最好有明显的目标),伤患的状况,及已做的急救处理,使救援工作能发挥积极的效果。
  失温/冻伤/雪盲
  [失温]
  造成失温的原因为:海拔愈高,气候的变化愈大,当缺乏适当的保暖设备,或长期暴露在气候恶劣的低温环境下,特别是精疲力竭、衣物潮湿的情况下时,会产生体温下降的生理反应。当体温降到摄氏35度以下时,人体即已进入失温状态。失温的症状有:感觉含糊不清、肌肉不受意志控制、反映迟钝、性情改变或失去理性、脉搏减缓、失去意识等。
  患者已死亡,应立即施以急救处理。失温最重要的急救原则是防止患者继续丧失体温,并逐步协助患者获得正常体温,将患者带离恶劣的低温环境,移至温暖的帐篷或山屋内。脱掉潮湿冰冷的衣物,以温暖的衣物、睡袋等裹住患者全身。若患者意识清醒,则可让他喝一些热而甜的饮料,若已不省人事,则让他以复原姿躺着。可给与患者呼吸及心跳停止,应展开心肺复更术,并尽快送医。切记不可给患者喝酒,亦不可擦拭或按摩患者四肢,也不可鼓励患者作运动。
  [冻伤]
  冻伤的原因是因为身体循环系统的末端如手指、脚趾、耳朵、鼻子等,因长时间暴露在冰冷或恶劣的气候环境中,或者接触冰雪,因而产生皮肤或皮下组织冻结伤害。冻伤的症状有:患处刺痛并逐渐或发麻、皮肤感觉僵硬,呈现苍白或有蓝色斑点、患处移动困难或迟钝。初期,是皮肤或深部冻伤,很难分辨出来,其症状相差不大。此外,冻伤可能伴随失温现象,急救时应先处理后者。若只有冻伤现象,应慢慢地温暖患处,以防止深层组织继续遭到破坏。尽快将患者移往温暖的帐篷或山屋中,轻轻脱下伤处的衣物及任何束缚物,如戒指、手表等,可用皮肤对皮肤的传热方式,温暖患处,或以温水将患处浸入其中,冻伤的耳鼻或脸,可用温毛巾覆盖,水温以伤者能接受为宜,再慢慢升高。如果在1小时内患处已恢复血色及感觉,即可停止[加温]的急救动作。其次,抬高患处以减轻肿痛。以纱布三角巾或软质衣物包裹或轻盖患部。除非必要,尽可能注意不可磨擦或按摩患处,亦不可以辐射热使患处温暖。
  温暖后的患处不宜再暴露於寒冷中,也不要以[解冻]的脚走路。
  [雪盲]
  造成雪盲的原因是因为双眼暴露在雪地中,没有墨镜保护的眼角膜很容易受伤,因为无论是否有阳光照射,雪地的反光都非常强烈,若是艳阳天在雪地中活动,在数小时之内即可造成严重的雪盲。雪盲的症状为眼睛非常疼痛,眼睛感觉像充满风砂,眼睛发红,经常流眼泪,对光线十分敏感,甚至很难张开眼睛等,若发生雪盲,可施行以下的急救措施:
  以冷开水或眼药水清洗眼睛,其次,以眼罩或类似物(干净之手帕、纱布等)轻轻敷住眼睛。尽量休息,避免勉强使用眼睛。若有必要,送医处理。雪盲的症状通常需要5~7天才会消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用百度帐号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龙城玩家网 ( 晋ICP备12002025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0702070511号   

GMT+8, 2024-12-5 10:31 , Processed in 0.14393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